关于授予2021年第四批运动员等级称号的公示
发布日期:2021-12-20
根据《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对拟授予运动员等级称号的运动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9日,公示期内,如对所公示人员有异议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、书面或其他形式向烟台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反映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,要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须署名或当面反映。联系电话:0535-6702613。
烟台市体育局
2021年12月20日